行政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助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处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工作。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文秘、保密、机要、档案、信息、宣传、应急管理、行政服务等工作。
二、人大工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在人代会会议期间,做好本辖区代表团的联络和服务工作;组织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视察、调研和检查等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学习和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听取汇报及专项工作报告,对街道办事处和辖区内政府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和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工作。
三、组织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督、组织、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老干、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四、维稳和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协调政法工作。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民政、老龄、残疾、侨务、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文化(文物)、体育、教育、广播和社区、个体协会管理等工作。
六、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农、林、水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河长制管理、精准扶贫、三防等工作,联系气象、改水工作。
七、经济促进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负责科技、知识产权、招商引资、统计、促进三大产业发展、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工作,联系翠山湖、物价、旅游、工商、市场、供电、工业资产、邮政、盐业、检验检疫、海关、海事、烟草、金融、保险、通讯工作。
八、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主要职责:负责卫生、爱国卫生、食品药品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九、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
主要职责:负责城镇规划、城镇建设、环境保护、房产、交通、运输、公路、园林、市政、环卫、绿化等城镇管理及相关执法等工作,联系国土部门。
十、财政局
主要职责:负责财政管理、财务结算、审计、公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联系税务工作。
事业机构:
一、财政结算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对街道办事处辖下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集中核算管理等工作。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农技、农机、畜牧、林业、水利、水产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三、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四、文体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五、公共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管理和完善及提供全市“邑门式”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前后技术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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