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治安联合防控。在街道和村(居)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治安联防工作网络,组织开展治安巡防活动,推广科技防范手段,落实治安防控措施。同时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治安防控队伍,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参与区域联防、协防工作。
二、矛盾纠纷联合调解。组织集中排查矛盾纠纷,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解决。对各种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实行“五统一”办理,即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方法进行疏导化解。
三、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统一组织安排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各组成部门(组织)及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统一调配使用中心工作人员落实值班备勤,并纳入突发事件预警处置工作体系。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能够迅速、有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
四、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定期进行治安形势分析,提出针对性工作意见,及时发布治安预警预报。定期组织排摸、梳理辖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重点整治地区、行业、部位,统一组织专项整治。动员和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严打”斗争和各项集中整治行动。
五、基层平安联合创建。围绕平安建设的总体目标,整合各方面力量,广泛开展创建平安社区、平安大道、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等形式多样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同时,把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防范和处理邪教、人民防线建设、护路联防、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等各项工作补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其中,丰富其内涵,提高平安建设的实效。
六、流动人口(或重点人员)联合管理服务。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服务管理机构,有专人负责,健全专职协管员队伍,做到管理制度健全,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底数清、情况明,档案完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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