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平台作用,进一步选好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我镇决定公开招聘村(社区)公共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面向龙胜镇户籍居民,公开招聘村(社区)公共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17名。一经聘用,由镇统筹安排,原则上安排到户籍所在的村(社区)上班。
二、招聘条件
1、思想端正,能熟练操作电脑,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学历高中以上(含高职),原在村(社区)任计生专干的,年龄或学历可适当放宽。
下列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处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者处理完结未满5年的。
三、工作职责
聘用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集中受理村(社区)辖区内应承担的党建、卫生计生、社会保障、民政等公共服务事项,代办镇职责范围内的公共服务事项等。
四、招聘程序
1、应聘者请于2017年5月16日至22日,到户籍所在的村委会(社区)报名;
2、村委会(社区)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初审;
3、镇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于5月23日进行考试。考试分三部分:笔试、机试和面试。成绩构成:总分=笔试得分×30%+机试得分×40%+面试得分×30%。
五、聘用及待遇
按考试成绩录取前17名。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社区)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一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并报镇组织办备案,镇对应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村(社区)公共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与村(社区)“两委”一般干部相当。
龙胜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