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林广海、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王斌主持发布会。
图为发布会现场。胥立鑫 摄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十件典型案例,既涉及供水服务等民生领域,也涵盖标准必要专利等高新技术领域。既包括传统的侵害商业秘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也及时回应了网络刷单、视频屏蔽广告等新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问题。
发布会上,林广海介绍了2018年以来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审判工作情况。近年来,人民法院主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审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8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共新收一、二审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14736件,审结13946件,年均增幅达18%;新收一、二审垄断民事案件158件,审结189件(含旧存),年均审结超60件。人民法院严厉打击侵害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出现了一批高额赔偿案件。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数据权益保护、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新型竞争行为正当性的认定问题,及时审结微信群控等受到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2020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涉及网络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惩罚性赔偿等多个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不断细化和完善垄断、不正当竞争领域的规则体系。
“强化反垄断在新时期新阶段具有极其特殊的重要意义。”朱理介绍,垄断案件审判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方面。2008年至2020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各类垄断民事案件共计897件,审结844件,年结案量从2008年的6件上升到2020年的107件,12年间增幅达到16.8倍。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后,已实现垄断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集中统一审理。
林广海表示,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反垄断法等法律的修订工作,持续完善竞争法律规则,不断破解垄断案件、商业秘密案件举证难的问题。适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竞争效能评估,进一步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裁判规则,不断细化和完善平台企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乔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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