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30日发布公告,2015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27235亿元,比上年增长11%(未扣除价格因素),比同期GDP名义增速高4.6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为3.97%,比上年提高0.16个百分点,文化及相关产业朝着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方向迈出新步伐。
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则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一定时期内进行文化及相关产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和《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经国家统计局核算,按行业分,2015年文化制造业增加值11053亿元,比上年增长8.4%,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40.6%;文化批发零售业增加值2542亿元,增长6.6%,占9.3%;文化服务业增加值13640亿元,增长14.1%,占50.1%。
按活动性质分,文化产品生产创造的增加值为17071亿元,占62.7%;文化相关产品生产创造的增加值为10165亿元,占37.3%。在文化产品生产中,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增速最快,高达19.4%;文化信息传输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的增速紧随其后,增速均超过15%。
核算数据表明,文化及相关产业是当前经济增长的一个亮点,总量持续快速增长,比重日益上升,在推动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记者 陆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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