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期为2016~2020年。
本次《规划》提出了“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发展目标,对全省地质灾害易发区与重点防治区进行了进一步划分,更加明确了地质灾害防治四大重点体系建设的具体内容,并提出了八项保障措施。
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将主要围绕完成全省67个重点县(市、区)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5个地级以上市所在地城市地质灾害风险区划调查评价工作,建成21个地级以上市和1个省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30~50个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珠江三角洲、雷州半岛地面沉降及广花盆地隐伏岩溶区地面塌陷专业监测网,进一步深化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核查,推进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系统建设及地质灾害防治理论技术研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