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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快解决我省土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等突出问题,提高全省土地开发利用效率,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共同责任,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和共同责任机制。二是明确整治范围,尽快摸清底数。根据整治范围,进行地毯式排查,迅速建立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整改台账,不留死角盲区。三是开展精准治理,狠抓分类整治。严格按照工作标准,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分门别类制定盘活利用处置方案,逐宗开展整治。四是把握时间节点,加强督导检查。第一个时间段是,2011年至2015年批而未征和批而未供土地整改、列入督察问题清单疑似闲置土地整改以及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发现尚未整改到位的闲置土地,整改工作于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第二个时间段是,2007年至2010年批而未征和批而未供土地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的,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各地要细化工作任务,倒排时间表,加强督导和验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五是敢于动真碰硬,严肃落实惩处。对批准用地征地率低、供地率低、列入督察问题清单疑似闲置土地和列入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整改尚未全部整改到位的,以及涉嫌闲置土地数量超过近五年平均供地量地市和县(市、区),给予暂停下达(使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暂停新增建设用地供应、等面积扣减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等惩处。六是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落实土地利用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的全程监管。研究出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指导意见,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开展。七是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拓展宣传渠道,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一些典型案例和弄虚作假行为进行曝光,提高全民节约集约用地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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