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冯永强因保管不善,将开府国用(2013)00076号、F开平(2012)1100034316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永强
2024年10月22日
相关新闻:
相关图片: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