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对个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具体为:未及时制止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 10000元(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对作为公司有限空间直接主管人员在公司未对有限空间场所进行辨识并建立有限空间台账的违法行为中负有连带责任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按照“违反不同的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同一条款的不同违法情形,有两个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应当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或者同一法律规定的不同违法情形,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合并作出罚款人民币13000元(壹万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