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报国 不负韶华》
一顶军帽,顶的是责任
一身戎装,穿的是庄严
一双军鞋,走的是神圣
一个军人,看的是军魂,担的是使命
参军光荣,为国争光
参军入伍,圆你儿时梦想
参军入伍,成为民族脊梁
参军入伍,捍卫国家主权
参军入伍,守卫祖国疆土
看见这些帅气的小哥哥们,你心动了吗?
那就快快加入他们吧!
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来看看2021年春的征兵相关事宜吧~
2020年本来是一年“两征两退”
但是由于疫情的原因
上半年的征兵工作合并到了下半年
所以一年两次征兵是从2021年开始
上半年征兵从2月中旬开始,3月底结束
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
下半年征兵从8月中旬开始,9月底结束
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
↓↓
征集时间调整改革后,征集对象仍以大学生为重点。
上半年征兵重点:
各级各类院校往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和各类社会技能人才
下半年征兵重点:
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
1.报名渠道:
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征兵报名唯一入口)记住,首先要先进行兵役登记才行。
2.报名时间:
2021年时间未确定,基本在1月中旬至2月中旬。
提醒:参军入伍报名唯一渠道为全国征兵网,就算你在武装部报名,工作人员也是帮你在全国征兵网报名,且征兵网用的账号为学信网账号,大家务必牢记账号密码,如果账号密码忘记或未注册的,可咨询武装部相关工作人员找回密码或注册账号。
3.报名基本条件: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兵: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8至22周岁。(以上年龄均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年龄)
4.联系方式:???????
武装部联系人:刘小刚
地址:南湖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1号楼312室
联系方式:座机 027-87651416
电话 15927658579
投身军旅,报效祖国,是每个青年人的梦想,有军旅梦的同学们是不是已经开始跃跃欲试了呢?
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入伍服义务兵役也有独有的优惠政策,跟随小编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优先征集:
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大学生参加体检开辟绿色通道。
2. 优待政策:
(1)国家对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
(2)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家庭优待金,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3. 选用培养:
(1)选取士官: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确定军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标准时,其在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服义务兵役期满首次授予士官军衔级别,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生,授予中士第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授予中士第2年。
(2)士兵提干:对于表现优秀,在服役时间、现实表现、政治要求、军事素质、年龄及身体心理等方面符合部队有关规定,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具体办法按照澳门和记娱乐场,菠菜导航网:从大学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军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两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4)保送军校: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 1 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
4. 考试升学: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后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自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由目前的每年 5000 人扩大到 8000 人,并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4)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 2022 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5)高校毕业生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 10 分。
5. 就业服务:
(1)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3)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4)基层工作人员招录:
①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对返乡务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鼓励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居“两委”班子的选举。
②在军队服役 5 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考录计划,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5)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鼓励地方政府整合资源,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提供场地、资金、服务等支持,帮扶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为帮助小伙伴们详细了解大学生应征入伍的相关资助政策,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实施办法》吧!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在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一年以上,资助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01.对象
本办法中我校学生是指武汉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研究生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下列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不享受国家资助:
(一)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二)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三)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
02.资助标准与年限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国家助学贷款停止发放。
4、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研究生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5、本硕连读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按照完成硕士阶段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本硕连读学制在校生,在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本科已学习时间计算,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硕士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硕士已学习时间计算,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以前本科学习时间不计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03.申请与审批
01
学生申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遵循以下程序:
1、 应征报名的学生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学校。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 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 学校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认贷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3、 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 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4、 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学校。
02
学校收到学生寄送的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并及时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学校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结果向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 、 对于申请学费补偿的学生,学校申请批复后将代偿金一次性汇至学生指定账户。
2、 对于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由学校按照还款计划,一次性向银行偿还学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贷款票据交寄学生本人或家长。 偿还全部贷款后如有剩余资金,汇至学生指定账户。
3、 对于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由学校根据学生签字的还款计划,一次性向银行偿还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或由学校将代偿资金汇入学生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账户,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向银行偿还; 学校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银行开具的偿还贷款票据交寄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同时将偿还贷款票据复印件寄送学校。 偿还全部贷款后如有剩余资金,汇至学生指定账户。
03
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学生,报到后向学校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写并提交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学校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04
资助资金不足以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与经办银行重新签订还款计划,偿还剩余部分国家助学贷款。
05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往届毕业生,如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应由学生本人继续按原还款协议自行偿还贷款,学生本人凭贷款合同和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银行凭证向学校申请全部代偿资金。
04.管理与监督
01
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学生,学校取消其受助资格,并不得申请学费减免。被部队退回并被取消资助资格的学生,如学生返回其原户籍所在地,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如学生返回学校,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由学校会同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
02
因部队编制员额缩减、国家建设需要、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因病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需要退出现役等原因,经组织批准提前退役的学生,仍具备受助资格。其他原因非正常退役学生的资助资格认定,由学校所在地省(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青年们,燃起来!
携笔从戎
投身军旅
为我国的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贡献自己的力量!
来源:全国征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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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顶军帽,顶的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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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的征兵工作合并到了下半年
所以一年两次征兵是从2021年开始
上半年征兵从2月中旬开始,3月底结束
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
下半年征兵从8月中旬开始,9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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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时间调整改革后,征集对象仍以大学生为重点。
上半年征兵重点:
各级各类院校往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和各类社会技能人才
下半年征兵重点:
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
1.报名渠道:
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征兵报名唯一入口)记住,首先要先进行兵役登记才行。
2.报名时间:
2021年时间未确定,基本在1月中旬至2月中旬。
提醒:参军入伍报名唯一渠道为全国征兵网,就算你在武装部报名,工作人员也是帮你在全国征兵网报名,且征兵网用的账号为学信网账号,大家务必牢记账号密码,如果账号密码忘记或未注册的,可咨询武装部相关工作人员找回密码或注册账号。
3.报名基本条件: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兵: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8至22周岁。(以上年龄均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年龄)
4.联系方式:???????
武装部联系人:刘小刚
地址:南湖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1号楼312室
联系方式:座机 027-87651416
电话 15927658579
投身军旅,报效祖国,是每个青年人的梦想,有军旅梦的同学们是不是已经开始跃跃欲试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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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优先征集:
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大学生参加体检开辟绿色通道。
2. 优待政策:
(1)国家对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
(2)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家庭优待金,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3. 选用培养:
(1)选取士官: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确定军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标准时,其在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服义务兵役期满首次授予士官军衔级别,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生,授予中士第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授予中士第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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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考军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两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4)保送军校: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 1 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
4. 考试升学: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后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自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由目前的每年 5000 人扩大到 8000 人,并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4)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 2022 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5)高校毕业生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 10 分。
5. 就业服务:
(1)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3)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4)基层工作人员招录:
①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对返乡务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鼓励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居“两委”班子的选举。
②在军队服役 5 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考录计划,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5)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鼓励地方政府整合资源,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提供场地、资金、服务等支持,帮扶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为帮助小伙伴们详细了解大学生应征入伍的相关资助政策,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实施办法》吧!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在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一年以上,资助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01.对象
本办法中我校学生是指武汉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研究生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下列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不享受国家资助:
(一)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二)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三)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
02.资助标准与年限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国家助学贷款停止发放。
4、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研究生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5、本硕连读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按照完成硕士阶段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本硕连读学制在校生,在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本科已学习时间计算,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硕士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硕士已学习时间计算,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以前本科学习时间不计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03.申请与审批
01
学生申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遵循以下程序:
1、 应征报名的学生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学校。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 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 学校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认贷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3、 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 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4、 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学校。
02
学校收到学生寄送的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并及时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学校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结果向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 、 对于申请学费补偿的学生,学校申请批复后将代偿金一次性汇至学生指定账户。
2、 对于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由学校按照还款计划,一次性向银行偿还学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贷款票据交寄学生本人或家长。 偿还全部贷款后如有剩余资金,汇至学生指定账户。
3、 对于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由学校根据学生签字的还款计划,一次性向银行偿还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或由学校将代偿资金汇入学生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账户,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向银行偿还; 学校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银行开具的偿还贷款票据交寄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同时将偿还贷款票据复印件寄送学校。 偿还全部贷款后如有剩余资金,汇至学生指定账户。
03
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学生,报到后向学校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写并提交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学校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04
资助资金不足以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与经办银行重新签订还款计划,偿还剩余部分国家助学贷款。
05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往届毕业生,如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应由学生本人继续按原还款协议自行偿还贷款,学生本人凭贷款合同和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银行凭证向学校申请全部代偿资金。
04.管理与监督
01
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学生,学校取消其受助资格,并不得申请学费减免。被部队退回并被取消资助资格的学生,如学生返回其原户籍所在地,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如学生返回学校,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由学校会同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
02
因部队编制员额缩减、国家建设需要、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因病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需要退出现役等原因,经组织批准提前退役的学生,仍具备受助资格。其他原因非正常退役学生的资助资格认定,由学校所在地省(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青年们,燃起来!
携笔从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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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国征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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