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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市一直以来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持续推进超限超载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一是坚持传统治超与科技治超相结合。全市共建有超限检测点18个、治超非现场监测点51个(车道186条),持续完善路警联合治超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及桥梁的联合执法力度,保持路面严管态势;强化科技赋能,依托非现场监测点对货车实行24小时全天候执法,推动非现场治超数据与公安部门实现实时共享,合力提升执法效能。二是坚持路面治超与源头治超相结合。在做好路面治超、高速拒超工作的同时,加强源头监管,严格执行“一超四罚”,落实装载源头联合检查和倒查,及时将超限装载源头查处情况抄告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督。全市共查处超限超载案件12257宗,较去年同期(11019宗)增长11.2%,取得了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