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上半年,我市印发了《江门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积极探索具有江门特色的“无废城市”管理新模式,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无废城市”的认识和支持,“江门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开设了【“无废城市”知多D】环保知识专栏,并于每周更新1期科普推送,每月末开展1次线上有奖问答。
根据《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江门市生活垃圾共分为四类,包括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其中大件垃圾属于可回收物。本期我们重点科普一下大件垃圾处理的小常识。
大件垃圾的定义 大件垃圾是指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按照《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GB/T 25175-2010),大件垃圾指重量超过5kg或体积大于0.2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米且整体性强而需要拆解后再利用或处理的废弃物。 大件垃圾主要包括: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后再处理或利用的废旧家具(如沙发、橱柜、床铺)及各种废家用电器(如洗衣机、电视、空调、冰箱);居民小区、城市绿化养护作业等产生的树枝枝干等园林绿化垃圾。
大件垃圾的回收意义
大件垃圾属于低值再生资源,也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要品类。大件垃圾的回收、利用意义重大,一方面可以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缓解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压力,另一方面可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大件垃圾应先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再资源化利用,并与其他生活垃圾分开储存和分类收运。事实上,旧床垫、旧沙发不等于废家具,有的稍加维修后就能再次利用。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最大化角度来看,大件垃圾“变废为宝”大有可为。
同时居民可以将要抛弃但有利用价值的物品转让给有需要的人,还可利用公告栏、业主微信群等载体发布转让信息,便于有需要的人“闻讯而至”,实现大件物品再利用,让垃圾就近实现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
大件垃圾的投放要求
大件垃圾的处理方法
目前江门市区有以下两家处理大件垃圾的中心处理站。
01
江海区在高新区42号地国祯污水厂旁建成大件垃圾处理厂,设置破碎车间,配制破碎设备,大件垃圾由合美公司收运处置。
02
新会区大件垃圾由环卫工人统一收运到西坑大件家具破碎车间,及时将大件垃圾进行拆解破碎,最后统一运到旗杆石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大件垃圾常规处理方法如下:
一、大件垃圾应先进行统一回收、分拆处理。通过对沙发、床垫等废弃家具进行拆解,有效回收利用其中的金属、木材、海绵等,分解出的木质废弃物经破碎加工处理后,制成生物质发电的燃料,送往电厂进行环保发电,从而完成对大件垃圾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二、大件垃圾应该交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进行清运,集中规范运输至大件垃圾中转分拣场,通过人工分拣,专业机器破碎,运输至焚烧厂焚烧发电,资源利用。
三、大件垃圾经过检测后,不能通过翻新再使用的大件垃圾经过分类拆解,将大件垃圾进行整体拆分,拆解过程中尽量保持元器件、零部件及材料的完整性,对于可再使用的元器件、零部件进行回收,同时对危险材料及零部件进行识别拆除,拆除过程必须保证危险材料和零部件不破损、不遗漏,通过适当方式的贮存,并采用无害化的方式进行处理。对于不可直接再使用的零部件需要进行进一步拆解,以回收其中的可再生材料。对大件垃圾拆解和处理的过程是将大件垃圾由“整”化“零”,变废为宝的过程 ,这个过程实现对大件垃圾中可回收零部件以及材料的回收,实现大件垃圾的资源化。
垃圾分类趣味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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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无废城市”的宣传口号与logo
江门市“无废城市”的宣传口号为:
“创无废城市 建绿色侨都”
江门市“无废城市”的形象标识如下:
形象标识寓意:
图中单个箭头的形状由江门的拼音“Jiangmen”的首字母“J”演化而成,代表了江门特色;四种颜色分别为不同垃圾分类的代表色,红色代表有害垃圾,橙色代表其他垃圾,绿色代表厨余垃圾,蓝色代表可回收垃圾;箭头代表各类垃圾通过实施“三化”处理,即“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达到最大程度的循环利用;箭头汇聚到中间部分的山水,寓意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最终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创建目标。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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