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工作要求,提升服务效能,自2020年10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银行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改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自主核算,为做好本次业务转换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9月27日至9月30日、10月9日至10月10日暂停公积金贷款发放、变更、提取公积金提前归还部分公积金贷款本息业务。
二、数据迁移及系统上线初期,部分职工的贷款本息可能会延迟扣划。由此造成的公积金贷款本息延迟归还不纳入逾期计算,不会产生逾期罚息,对借款人个人征信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三、如有疑问,可致电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50-12329。
特此公告。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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