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化工、医药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风险防控,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有关部署要求,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从2023年4月至7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化工、医药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的内容包括:严查生产经营条件。检查是否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生产、经营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严查储存使用条件。检查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严查安全防范措施。检查是否采取监测、监控、防晒、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等安全防范措施。严查出租安全管理。检查是否将场所设施出租发包给不具备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严查规章制度规程。检查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科学编制安全操作规程。严查应急处置准备。检查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是否按要求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严查重大危险源管控。检查是否对本企业使用、储存的危险化学品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建档和备案。 专项行动按照四个阶段压茬推进:摸清底数,建档立账。组织摸底排查,掌握全省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医药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自查,整改隐患。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隐患问题和整改措施清单,按“五落实”要求抓好问题整改闭环。全面核查,重点执法。核实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省级督导,重点抽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开展督导抽查,推广典型经验,通报批评负面情况,发生事故依法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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