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2日,省安委办、省减灾办、省应急管理厅会同26家涉及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有关单位,召开2021年第四季度全省防控重大风险形势综合会商研判会,总结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主要风险防控责任落实情况,分析研判第四季度风险形势,提出综合防范建议。省安委办、省减灾办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当前我省已进入森林防灭火特别防护期,自然灾害主要来自于少雨干旱季节容易引发的森林火灾,以及东江流域、韩江流域和粤东地区旱情持续发展的风险。安全生产应重点关注年末岁尾生产经营单位赶工期、抢进度叠加天气因素带来的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城乡火灾等领域各类安全风险。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举一反三、压实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把安全风险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具体,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要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及时消除森林火险;要落实落细三防各项防御措施,严防各类次生灾害;要加强小微化工企业安全监管,着力提升涉重点监管工艺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紧盯建筑施工危大工程,重点整治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要强化非煤矿山作业安全监管,加快淘汰落后矿山;要加强道路运输源头监管,严防商渔船碰撞风险;要严格落实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全力遏制“小火亡人”事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广东海事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单位负责同志,应急管理有关专家分别针对第四季度存在的突出风险作了重点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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