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7月8日国务院安委会重点督导检查组第二组反馈意见,在认真做好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工作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进非煤矿山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7月23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从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执法检查。 通知明确,执法专项检查将覆盖全省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含地质勘探项目),以各地级以上市政府为责任主体,检查重点是: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擅自改变生产系统;不按照正常生产、建设需要布置开拓系统;以采代建;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使用淘汰落后的设备与工艺;违规储存运输与使用民爆物品;外包施工队伍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设计单位违规设计;安全评价弄虚作假等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明确专项执法检查责任,把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纳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要内容。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四个一”(市政府专门听取1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年至少下1次矿井检查;市政府组织召开1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执法检查会议;市政府组织制定1个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通知强调,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重点督导检查组第二组反馈意见,严格执法查处。要采取“四个一律”措施:对矿山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配备数量与能力水平等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矿山在动火作业、外包队伍管理、检测检验等关键环节管理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矿山是否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生产、发生变化及时履行“三同时”手续等情况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矿山没有矿区地形地质图、水文地质图、开拓系统纵投影图等基本图纸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要加大淘汰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的力度。要倒查设计与评价报告。对违规设计、虚假评价等行为严厉打击,严肃查处,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罚的处罚,该吊证的吊证,并依法移送相关部门查处,绝不能放任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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