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和记娱乐场,菠菜导航网:应急管理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股室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抽查 |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执行和适时修改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证照齐全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实施及档案管理情况; 5、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7、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组织人员设置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质配备情况; 8、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及储存管理情况; 9、安全生产许可(备案)条件保持情况; 10、报告生产、经营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主要流向等情况; 11、生产现场管理情况:重点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内容进行抽查。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 |
2 | 化工、医药企业抽查 |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执行和适时修改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实施及档案管理情况; 4、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组织人员设置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质配备情况; 7、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8、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流通、储存管理情况; 9、生产现场管理情况:重点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内容进行抽查。 | 化工、医药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
3 |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抽查 |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执行和适时修改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证照齐全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实施及档案管理情况; 5、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7、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组织人员设置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质配备情况; 8、安全生产许可(备案)条件保持情况; 9、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 10、生产现场管理情况:重点按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内容进行抽查。 |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
4 | 非煤矿山企业抽查 |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执行和适时修改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证照齐全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实施及档案管理情况; 5、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7、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组织人员设置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质配备情况; 8、安全生产许可(备案)条件保持情况; 9、按设计参数分层分台阶、边坡、排土场开采或堆置情况; 10、生产现场管理情况:重点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内容抽查。 | 非煤矿山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AQ2005-2005) |
5 | 粉尘涉爆企业抽查 | 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执行和适时修改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情况;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7.安全设备情况; 8.安全投入保障情况; 9.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0.危险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管理情况; 1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 12.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组织人员设置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质配备情况; 13.生产现场管理情况:重点按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和《广东省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管重点事项》(粤应急[2019]69号)粉尘专项内容进行抽查。 | 粉尘涉爆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0号令)、《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44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BG 50058-2014)、《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 (AQ 4228-201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 防爆导则》(GB/T17919-2008) |
6 | 涉氨制冷企业抽查 | 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执行和适时修改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情况;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7.安全设备情况; 8.安全投入保障情况; 9.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0.危险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管理情况; 1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 12.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组织人员设置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质配备情况; 13.生产现场管理情况:重点按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和《广东省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管重点事项》(粤应急[2019]69号)涉氨专项内容进行抽查。 | 涉氨制冷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 |
7 | 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抽查 | 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执行和适时修改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情况;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7.安全设备情况; 8.安全投入保障情况; 9.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0.危险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管理情况; 1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 12.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组织人员设置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质配备情况; 13.生产现场管理情况:重点按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和《广东省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管重点事项》(粤应急[2019]69号)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内容进行抽查。 | 有限空间作业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 |
8 | 工贸行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抽查 | 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执行和适时修改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情况;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7.安全设备情况; 8.安全投入保障情况; 9.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0.危险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管理情况; 1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 12.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组织人员设置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质配备情况; 13.生产现场管理情况:重点按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和《广东省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管重点事项》(粤应急[2019]69号)相关行业内容进行抽查。 | 工贸行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6号) |
9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抽查 |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执行和适时修改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证照齐全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实施及档案管理情况; 5、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7、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组织人员设置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质配备情况; 8、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及储存管理情况; 9、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备案)条件保持情况; 10、报告经营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主要流向等情况; 11、生产现场管理情况:重点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内容进行抽查。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55号令 |
10 | 加油站企业抽查 |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执行和适时修改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证照齐全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实施及档案管理情况; 5、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7、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组织人员设置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质配备情况; 8、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备案)条件保持情况; 9、生产现场管理情况:重点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内容进行抽查。 | 加油站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55号令 |
备注:1.抽查类别包含抽查事项,同一抽查类别可包含多个抽查事项。 2.事项类别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 3.检查方式分为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抽样检测等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