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卫星电视广播传播秩序,有效维护我市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市场巡查,加大排查力度,共发现涉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线索4条,做出行政处罚1宗,没收、拆除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2台。 非法安装和使用的卫星电视接收设施 一是大力查办涉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违法行为。去年底,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三埠街道一老旧居民楼阳台设置有一台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经联系社区居委会了解到该住户长期外出,执法人员在街道办执法部门和居委会的协助下保持与该住户的沟通,于今年2月入户开展现场检查和普法宣传工作,取得当事人积极配合。经一般程序立案,我局对当事人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做出给予其没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入户开展现场检查和普法宣传 二是做好涉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普法宣传。在我局排查发现的涉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线索中,多处已无人居住,经联系属地居委会和物业部门均表示该住户已搬离,无法查询其联络方式。执法人员在现场积极向居委会、物业部门和周围群众开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危害及隐患等普法宣传,并在居委会、网络广电等部门的协助下拆除非法安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此外,我局对赤坎华侨景区安装的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开展现场检查和约谈,要求景区严格按照省广播电视局的相关批复落实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主体责任。 执法人员联合居委会、物业、广电网络部门拆除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街道、社区、各大运营商,组织工作人员、物业等开展入户普法宣讲,提醒居民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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