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拟订水利发展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重大水利专业专项规划。组织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组织中央水利投资计划、省级水利投资计划、江门市级水利投资计划及本级水利投资计划编制工作,并监督指导资金使用。负责编制运转性资金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承担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审计监督及绩效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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