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要求,我市从2018年5月起,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调整后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215元/月。近日,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从2018年7月1日起,从原来的1350元/月提高至1550元/月。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从2018年7月1日起,我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调整至1395元/月。
经过年内两次调整后,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共增加315元/月,增幅达29.17%,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助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失业人员的关心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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