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国家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更好地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市社保局迅速行动,积极组织实施,确保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圆满完成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本次调整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2005年起连续16次上调,我市近4.5万企业退休人员受惠,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加约130元。
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对象为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和2020年1月1日至6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此次调整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具体如下: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加发60元。
(二)挂钩调整。一是根据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的2.2%进行调整;二是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在此基础上,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
(三)倾斜调整。对2020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一次性发放7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一次性发放132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一次性发放20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的,一次性发放264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一次性发放4200元;年满100周岁以上的,一次性发放7200元。
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是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措施,下一步,我局将筑牢民生保障底线,继续做好政府工作报告“六稳、六保”工作,积极落实各项保基本民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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