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乡居民:
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原城乡医保)参保缴费现已开始,个人缴费336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30万元、大病保险年度内最高赔付限额24万元,普通门诊年度累计最高报销提高至240元。参保缴费时间从2018年10月至12月25日,请已参保的城乡居民,及时存足金额到缴费账户。
城镇居民如需变更或停保的,请于11月20日前到户籍所属镇(街)社事中心(人社所)办理手续;新参保的,需持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存折(卡)等资料到户籍所属社事中心(人社所)办理手续。农村居民新参保或变更、停保手续,按村委会通知办理。
持我市有效居住证的外市户籍人员,亦可持居住证及上述资料到居住地所属镇(街)社事中心(人社所)办理参保手续。
逾期未办理参保缴费的,2019年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