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工作中
不少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了伤
却因为种种原因
不能被用人单位认定为工伤
那作为劳动者怎么维权呢?
今天一起来看看
下面这个案例吧
李某是某纸业公司造纸车间的造纸工,公司未为李某参加工伤保险。
某日,纸辊架上原有的半成品纸辊突然坍塌,砸向正在车间工作的李某,李某躲闪不及,造成右脚踝骨骨折。
事后,李某想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为了逃避责任,不同意李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李某是可以自己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同时,《澳门和记娱乐场,菠菜导航网: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同意(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
因此,即使公司不帮助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自行提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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