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主页—热门服务—社保—养老保障—养老资格认证—企业职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开始办理,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登录账号,首页—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职工养老离退休资格认证,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找到【业务直通车】专栏点击【社会保障】进入【广东社保服务】,点击社会保险网上单位服务,使用账号登录后,依次点击“养老保险服务”和“企业职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以及“单位协助认证”,对需要办理认证人员直接提交办理。 登录主页—热门服务—社保—养老保障—养老资格认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登录账号,首页—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访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社保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hrss.gd.gov.cn/gdsbfw),选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上单位服务”,通过数字证书或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用户登录网上服务系统后,进入退休业务管理—领取待遇资格认证页面,下载本单位未认证退休人员的认证申报表,核实领取资格并填写认证申报表后上传及提交。也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页面登录办理。 登录主页—热门服务—社保—养老保障—养老资格认证—(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开始办理,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首页—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进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hrss.gd.gov.cn/gdsbfw)—城乡居保服务系统—个人登录(可通过账号密码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依次点击“城乡居保待遇管理”和“城乡居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对需要办理认证的人员直接提交办理。 登录主页—热门服务—社保—工伤—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开始办理,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登录账号,首页—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伤资格认证,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网址:http://hrss.gd.gov.cn/),找到【业务直通车】专栏点击【社会保障】进入【广东社保服务】,点击社会保险网上单位服务,使用账号登录后,依次点击“工伤保险服务”和“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对需要办理认证人员直接提交办理。 2.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每月进行资格核对。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登录主页—热门服务—社保—失业—失业保障—失业金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开始办理,按提示进行资格核对。 “广东人社”APP:登录账号,首页—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按照提示进行资格核对。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hrss.gd.gov.cn/gdsbfw)—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个人登录(可通过账号密码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险种信息列表选择统筹区为待遇领取地且险种类型含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服务—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按照提示进行资格核对。 3.境外人员也可通过当地使领馆办理,以当地使领馆指引为准。 资格确认完成后可在资格认证记录查询页面查看认证结果。资格确认办理页面默认显示账号实名人员信息,为他人办理时需要录入申办人信息并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多发、错发社会保险待遇的,有关人员应当主动退回多领取的待遇。未主动退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通过约谈教育、协议还款、按规定从个人账户或者相关社会保险待遇中抵扣、下发退款通知书、作出稽核整改通知书等措施追回基金。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不退回多领取的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从拒不退回之日起15日内,作出追回决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作出追回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也未提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将对相关责任人财产依法采取扣押、查封、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 参保人死亡后,其亲属未及时报告导致多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相关部门可以依法对持有参保人社会保障账户或者获取多发待遇的人员采取追回措施。如无法联系应退回待遇责任人、无法查实持有参保人社会保障账户或者无法查实获取多发待遇人员的,可以通过该参保人的继承人对参保人名下财产采取措施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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