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涨涨
江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最低标准又涨了
赶紧把好消息告诉爸妈
今年,“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纳入我市“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事项。为把这件惠及广大城乡居民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聚焦“小切口”,服务“大民生”,在省的政策范围内,逐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从2021年9月1日起,江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 2021年9月1日起 这是自201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我市第十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全市151.21万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将享受政策带来的实惠。其中, 53.89万名已领取待遇人员直接受惠,其养老金每月增加20元。调整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比全国标准每人每月93元提高107元,比全省标准每人每月180元提高20元,与制度实施时每人每月55元相比,基础养老金标准增加了145元,增幅达263.64%,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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