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或转入呢?许多参保人对此仍有疑问。办理退休需累计参保人在不同城市的社保费缴纳年限,由于目前不同地级市之间未能互通,所以要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目的是合并社保记录、累计参保缴费年限,以保障参保人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待遇。 ●何情形需办理社保关系转出? 参保人曾在江门市工作和参加社会保险,现已在江门以外的城市工作并参保,并不打算江门市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可以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手续。注意,社保关系转移需在退休前办理。
●何险种可办理社保关系转出? 省内跨市、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社保关系转出流程: 第一步: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 第二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原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即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第三步:保管好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参保地参保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参保缴费凭证到现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手续(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另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办理)。
●特殊情形注意事项: 1、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我省户籍的人员),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的,在省内跨市流动就业,且在最后参保地累计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5年的,可在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累计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且在最后参保地累计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5年的,可在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参保人选择了退休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地后,将曾在其他城市医疗保险缴费记录转至待遇享受地(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现为市级统筹,各地接收条件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疗保险接续政策后再行办理)。
如参保人对我市社保政策或经办流程方面有疑问的,可在办公时间致电属地社保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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