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了解失业保险金申领的
审核进度和审核结果
1、留意手机短信。无论审核结果通过还是不通过,均会收到短信提醒。审核不通过的,信息中将载明不通过原因。
注意:申请待遇时提供准确的手机号码很重要哦!
2、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请的,可以关注“粤省事”微信公众号,留意公众号推送的业务进度消息,或在小程序“我的”—“办事记录”中查看。
3、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申请的,可以登录平台后,在“我的业务”中查看(https://ggfw.hrss.gd.gov.cn)。
一、未达到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1年,或者不满1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注意: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即,曾领取完失业保险金,重新就业后参保不够1年的,同样属于缴费不满1年的情况。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例如: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2)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如:被用人单位辞退);
(3)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用人单位在办理参保缴费人员减员申报时,应据实将本单位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中记载的失业时间、失业原因等准确录入社会保险费征收系统。
③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或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失业保险后失业的人员,需要在办理失业登记后再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其他人员可以先行办理申领手续。
二、当前以用人单位缴费方式参加社会保险。
当前处于失业状态,是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前提条件。申领失业保险金前可先核查个人参保信息(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社保→参保情况”查询),确认用人单位已办理减员手续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注意: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影响待遇申请。
三、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清晰。
例如:通过网办途径申请时,身份证件只上传正面,没有上传背面,或者上传的影像模糊不清等。
1、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若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处于制卡中、未激活、挂失补办等状态,则提供申请人身份证件及银行借记卡);
2、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申报的失业原因不一致,或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失业原因的情形下,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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