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 时间 从2018年7月起,我市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时间由原来每年规定时间段变更为全年均可办理,即:从首次领取养老待遇或上次认证之月起计算,在12个月内需进行一次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待遇领取人员只需每年在自己的认证周期到期前完成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即可。 案例 李某,在2022年4月办理了养老待遇资格认证,那么李某只需在2023年4月前完成待遇资格认证即可。如李某未在2023年4月前通过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的,将于2023年5月起停发退休金。 认证 方式 线上认证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自助认证流程 识别下方葵花码进入“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登录“粤省事”,选择城市为“江门”→下滑进入热门服务选择“社保”服务版块,依次点击:养老——养老保障——养老资格认证→企业职工待遇领取人员选择“企业职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选择“(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选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授权登录(勾选“□我同意……”,点击“开始办理”,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开始办理——办理方式: 选【为他人办理】:下一步输入申办人信息(即待遇领取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身份校验。 线下认证 1、居住本市待遇领取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就近到社保经办机构、镇街公共服务中心(“一门式”服务中心)、村(居)委员会等服务网点办理;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还可以到当地合作银行网点办理。 2、省内居住(非本市)可在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由单位协助办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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