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失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账号 企业(单位)名单 请识别以下二维码查看名单↓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留工补助”需发放至企业(单位)对公账户,没有对公账户的,发放至与税务部门签订的《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书》账户。 为加快兑现政策红利,上述名单中的企业(单位)请尽快与属地社保经办机构或人社所联系,相关资料请报送至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对公邮箱。原则上提供企业(单位)对公账户信息(即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没有对公账户的,提供与税务部门签订的《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书》的账户信息(即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此协议书复印件);无法提供对公账号或缴费账号的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提供企业加盖公章确认的个人账户信息。 请识别以下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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