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失业后,选择找代缴公司挂靠参保,或者在亲戚朋友的公司挂靠参保,但其实双方并未建立真实的劳动关系,这种做法涉嫌违法!
一、典型案例
(一)案例一
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社保专员刘某通过收取“服务费”的方式,为与企业无任何劳动关系的18人办理虚假就业和失业手续,骗取失业补助金5.55万元。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两种手段协助74人骗取失业补助金58.56万元。一是为本企业13名非全日制兼职人员办理就业和失业手续;二是通过收取中介费和社保费,为与该企业无任何劳动关系的61人办理虚假就业和失业手续。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上述2家企业进行了查处,追回全部被骗取的失业保险基金,并移送公安机关。
(二)案例二
某区社保经办机构在开展年度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中,发现辖区某影视公司存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经查,该影视公司自2020年4月至2020年10月期间,通过伪造用工关系,为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在职职工名义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22人次,其中,挂靠人员吴某某已办理退休手续,并违规领取养老待遇0.89万元。依据核查结果,该区社保经办机构对公司负责人采取了约谈教育的处理,并在依法清退相关人员参保缴费记录后,暂停了该公司的社保业务办理。对已经办理退休的吴某某,由社保经办机构撤销其退休资格,并追回全部违规领取的养老待遇。
(三)案例三
2021年6月,某区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中发现,辖区某劳务公司和某商务信息咨询公司涉嫌虚构劳动关系违规为他人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并办理退休的违法行为。经查,该劳务公司于2020年7月,通过伪造资料为非本单位职工王某某办理参保至2021年4月。该商务信息咨询公司于2020年8月通过伪造资料为非本单位职工李某某办理参保至2021年1月,随后公司分别为其职工按照企业在职职工身份办理退休。该区社保经办机构根据调查结果,依法撤销王某某退休资格,责令其退还违规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并对该劳务公司处以1.1万元罚款;依法撤销李某某退休资格,责令其退还违规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并对该商务信息咨询公司处以2万元罚款。
二、重要提醒
江门市人社局提醒您,所谓“挂靠参保”“代缴社保”,是个别不法中介虚构劳动关系,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获取参保资格或者协助其获得领取待遇资格的行为。相关中介往往是非法组织或空壳公司,存在极大的倒闭或者跑路的风险,被社保经办机构查处、相关费用被卷走、挂靠企业不肯续保等问题时有发生。
广大市民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防范意识,以免卷入骗保案件,除正常的参保权益无法享受以外,还要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最终人财两空。以挂靠参保的形式参保缴费、办理退休、领取待遇,属于骗取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除了要被清除缴费记录、退回已领取的待遇外,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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