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我市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澳门和记娱乐场,菠菜导航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澳门和记娱乐场,菠菜导航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含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不含事故当日),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澳门和记娱乐场,菠菜导航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2.申办待遇所需表格网上下载路径:澳门和记娱乐场,菠菜导航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kpsshbxjjglj/)—表格下载-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格,所需表格应用黑色签字笔规范填写,请勿涂改。
待遇申办方式:
(一)联网结算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费)
1.实时结算条件
(1)在我市参加工伤保险并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
(2)经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或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工伤康复、配置辅助器具,且没有终结工伤保险关系的;
(3)事故伤害不涉及第三人。
2.实时结算手续
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认定工伤决定书》到我市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就医,其工伤医疗费用可按规定进行实时结算。若出院结算费用时未有《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出院结算时可填写《工伤延期联网结算申请表》,由就诊医院进行挂账处理。待工伤认定完成后,凭《认定工伤决定书》到就诊医院办理工伤住院费用实时结算手续。
未办理联网结算的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费)可按附件:《申办待遇所需材料》中第(一)项要求携带资料到窗口申办。
(二)线上申办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办理步骤: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社保→工伤→工伤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选择需申办待遇事项(按附件:《申办待遇所需材料》对应申办事项要求填写并上传)
(三)窗口申办工伤保险待遇
办理步骤:
1.预约:微信搜索“江门易办事”公众号→政务服务→大厅预约→选择大厅→澳门和记娱乐场,菠菜导航网: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业务→社税联办1→预约窗口办理时间。
2.办理:按附件:《申办待遇所需材料》对应申办事项要求携带资料到窗口办理,地址:澳门和记娱乐场,菠菜导航网: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江门市澳门和记娱乐场,菠菜导航网: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
附件:待遇申办所需材料
(一)工伤医疗(康复)、住院伙食补助、辅助器具配置费用待遇申办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表格要求:双面打印、单位盖章、规范填写);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职工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验原件,如用人单位存在垫付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提供用人单位账号,及职工与用人单位确认垫付的相关凭证材料);
5.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原件(需盖有医疗机构收费章);
6.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需盖有医疗机构收费章);
7.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需盖有医疗机构疾病诊断专用章,验原件);
8.门诊病历、出院记录复印件(需诊治医生签章,验原件);
9.CT、MRI、DR、X光、骨密度等特殊医学检查检验报告复印件(需医生签章,验原件);
10.委托办理的,须提供本人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11.属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即建设工程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时使用的施工合同);
(2)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和项目完税证明复印件。
12.若发生转院的情况,还需提供:
(1)《广东省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2)经核定同意到统筹区外就医的公共交通工具、食宿费用的有效发票(原件、与申请转院就医时间一致)。
13. 若工伤医疗费涉及第三人责任的,还应提供:
(1)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且得到第三人赔偿的,提供赔偿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2)属于遭受暴力伤害的,且得到第三人赔偿的,提供赔偿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3)事故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提供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4)法院裁定终止执行的,提供裁定终结执行书复印件(验原件)。
14.申报工伤康复费的,还需提供工伤康复确认结论书原件;
15.申报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费的,还需提供辅助器具确认结论书原件、辅助器具配置收费凭证原件和配置服务记录复印件(验原件)。(工伤职工应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予以配置的确认结论后,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后,再就诊安装。)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办材料(伤残津贴)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表格要求:双面打印、单位盖章、规范填写);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3.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
4.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5.职工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验原件);
6.委托办理的,须提供本人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7.属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即建设工程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时使用的施工合同);
(2)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和项目完税证明复印件;
(4)工伤职工本人工资相关材料或情况说明。
8.属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还需提供《工伤保险伤残退休待遇申请表》(盖单位公章)。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办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表格要求:双面打印、单位盖章、规范填写);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3.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
4.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5.职工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验原件);
6.委托办理的,须提供本人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7.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8.《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权利义务告知书》(双面打印);
9.属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即建设工程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时使用的施工合同);
(2)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和项目完税证明复印件;
(4)工伤职工本人工资相关材料或情况说明。
(四)工亡待遇申办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表格要求:双面打印、单位盖章、规范填写);
2.工认定决定书原件;
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工伤职工死亡证明材料复印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火化证明、殓葬证、因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生效判决等死亡证明材料之一的,验原件);
5.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结婚证、户口簿、亲属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之一,验原件);
6.工亡职工所有近亲属共同指定的一个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验原件)(视情要求公证);
7.委托办理的,须提供所有近亲属共同确认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8.属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即建设工程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时使用的施工合同);
(2)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和项目完税证明复印件;
(4)工伤职工本人工资相关材料或情况说明。
9.需申办供养亲属待遇的,要按规定办理享受长期待遇资格认证,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保险供养亲属待遇申请表》;
(2)供养亲属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3)供养亲属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验原件);
(4)供养亲属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结婚证、户口簿、亲属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之一,验原件);
(5)无工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或其他生活来源及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承诺书(《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证明原件(外省人员需提供);
(6)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资料复印件(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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