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积极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线下,加强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结合时下消费热度较高的祛斑、祛痘、面膜类等7大类高风险产品,对东汇城、大润发、华润万家等商圈区域及城乡接合部的化妆品经营企业加强日常检查,组织开展抽检11批次,快筛65批次,检验结果暂无显示异常。同时督促经营者落实对供货商资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企业台账建立等;线上,对网络售卖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摸排建库,形成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单位名录,规范其网络信息发布行为,清理化妆品网络销售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的违法化妆品,维护化妆品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国家药监局公布的标识名称为“花嫉温和染发膏”“美度染发膏”“浩瀚烫发液”等相关批次的假冒化妆品,制定专项检查计划,对化妆品批零企业、超市、专营店、大型美容店和网络经营店等单位的门店和仓库进行细致排查,行动以来,出动执法人员756人次,检查经营单位368家次,未发现上述问题批次的假冒化妆品销售流通。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科普宣传。举办2020年“安全用妆,伴您同行”化妆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商业区LED宣传屏轮播“1+3+4”宣传资料(即1部主宣传片、3部短视频和4张视频配套海报);在网站开辟化妆品科普专栏,发布“科普漫画-面膜攻略”“如何科学选择儿童化妆品”等,普及化妆品安全消费常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公众用妆安全能力。加强培训指导。举办《化妆品监管管理条例》《化妆品经营安全常识》《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指南》等相关培训会,抓好新注册经营单位“入门教育”,指导其规范线下门店及线上平台经营管理;组织250余家化妆品经营企业的从业人员观看化妆品经营知识网络大课堂,并参加“全国化妆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增强从业者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四是严打违法行为。今年以来,通过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经营环节监督检查、“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等,发现17家化妆品经营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其中,1家下销售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化妆品企业,10家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的化妆品,2家销售伪造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化妆品,2家销售过期化妆品,1家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且未备案的国产非特殊用途的化妆品,1家当事人因涉嫌网上销售伪造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化妆品,即线下清源16家,线上净网1家,立案查处17宗,目前已结案8宗,涉案货值0.91万元,罚款2.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