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4月22至24日,市局创文办组织执法人员连续三天对市内集贸市场内部环境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检查组先后对南岛市场、隆兴市场、开华市场、东星市场、银海市场、百汇市场、祥兴市场、思始市场、中山市场、东郊市场、新昌市场以及幸福市场等12个集贸市场开展内部环境综合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本次督查的重点内容主要针对创建文明城市宣传、经营秩序、卫生环境、投诉机制、亮照亮证、食品安全、明码标价以及市场内车辆停放、消防安全等方面,对标文明城市测评集贸市场考察标准,并对卫生环境不达标、宣传标识破旧、越线经营、垃圾分类不明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现场向市场开办者或管理者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市场方严格落实市场经营主体责任,补短板,强监管,一方面督促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逐步落实市场管理长效机制;另一方面积极提倡经营户讲文明话、说礼貌语,共同努力改善、提升集贸市场环境,逐步提升市场文明程度。
另外,检查组还对新开业的三围市场进行指导检查。主要针对熟食类档口、禽区设置和管理以及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详细检查,发现存在市场内基础设备不够完善、宣传氛围不够浓厚等若干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市场管理者认真落实问题整改,在逐步完善基本设施管理的同时,加强市场内部规范化管理建设。
这次集贸市场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对标落实检查,逐项要求整改到位,为老百姓“菜篮子”提供了前提保障,有力助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