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打工人在职场风云变幻中的一道保障,它为我们在失业的困境中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帮助我们渡过难关,重新寻找工作。有了失业保险的支撑,我们可以更加从容地面对职场的挑战,勇敢地追求自己的事业梦想和目标。
在工作中参加失业保险,一旦不幸遭遇失业,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哦!请收藏这份超实用的秘籍。
一 什么人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1年或者不满1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向社保经办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 失业保险金申领期限如何计算?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三 当前江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按所在地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目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也就是说,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为1720元×90%=1548元/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享受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注:失业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不享受求职补贴)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其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个人无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 失业保险金只能领一次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次数限制。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五 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劳动合同期满。
(二)单位破产。
(三)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
(四)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合同;
2.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程序裁减人员;
4.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仅适用事业单位)
5.双方协商一致,单位提出解除合同。
(五)用人单位过错,劳动者解除合同。
六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需签到吗?
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次月起,需按月进行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即失业签到,下同)。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失业签到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视同重新就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终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可在每月任意一日通过“粤省事”小程序等途径办理失业签到,也可到全省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七 已到退休年龄被公司解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
八 异地就业缴纳社保,失业保险金在工作地还是户籍地申领?
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
选择回户籍地申领的,若为外省户籍需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省内户籍,省内失业保险关系无需办理转移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归集本省缴费信息办理转移)。
九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能否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吗?
可以,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暂不用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基金已代缴)。
十 之前没有领完的失业保险金,再次失业后可以继续领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十一 有哪些渠道可以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签到?
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签到超方便!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就近到“一门式”服务中心、镇街人社所、公共服务中心及社保经办机构等进行线下办理。
可随时随地掌上办,可通过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自助快捷申领。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