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瀚蓝(深圳)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平分公司:
本委受理张永胜诉瀚蓝(深圳)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平分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4〕415号),仲裁请求: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差额2600元;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代通知金5200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以及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澳门和记娱乐场,菠菜导航网: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裁决如下: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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