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江西虔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叶振万诉江西虔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报酬、未签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关系等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3〕209号),仲裁请求: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3月15日所拖欠工资差额:25299元。(其中2021年12月工资1770元,2022年1月工资10620元,2月工资14160元,3月工资8850元,合计35400元,已支付10101元,剩余25299元)。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给申请人赔偿金17700元。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2年1月29日开始至2022年3月15日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3010元。综合上述三项,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给申请人合计金额为:66000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以及参照《澳门和记娱乐场,菠菜导航网: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裁决如下: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