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广东诚钰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何杰华诉广东诚钰科技有限公司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2〕643号),仲裁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2年7月份工资2419元,8月份工资483元,合计2902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本案申请人于2022年11月1日通过“粤省事”小程序申请撤回申诉,本委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准予申请人撤回申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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