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周跃玲诉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2〕204号),仲裁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19年3月工资3000元、4月工资4425元、5月工资4425元、6月工资4425元、7月工资4425元,共计20700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裁决如下: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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