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深圳市玛丝来斯服装设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吕妹诉深圳市玛丝来斯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2〕273号),仲裁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1年12月工资1617元、2022年1月工资2978元、2月份工资2870元、3月工资103元,合计7568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委裁决如下:被申请人自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支付申请人2021年12月工资差额1617元、2022年1月工资2978元、2月份工资2870元、3月工资103元,合计7568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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