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周洁诉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2〕104号),仲裁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0年2月工资9483元、8月工资10000元、9月工资10000元、10月工资10000元、11月工资10000元、12月工资10000元,2021年1月工资10000元、2月工资10000元、3月工资10000元、4月工资10000元、5月工资10000元,合计工资109483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以及参照《澳门和记娱乐场,菠菜导航网: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裁决如下: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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