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保障水平,我市根据省、江门市有关文件的精神,提高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10元。新标准的起始时间为2016年1月,我市已于今年7月份按新标准发放养老待遇,并对今年1至6月份调整提高的部分进行了补发。
近年来,我市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2013年至2016年期间,共5次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逐步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据统计,本次基础养老金的提标共有9.4万名参保人即时受惠,按新标准领取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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