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职工代表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后,申请单位需提供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文本一式四份、协商代表名单一式四份到市人社局审查。
办理地点: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综合执法大队;联系电话:2257325
相关新闻:
相关图片: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