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应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药学人员的人员名册(包括参保号、姓名、性别、年龄、人员类别、职称、进入本单位工作时间)、工资签收表以及工作时间表;指定医保专门负责人资料及联系电话;药学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险的复印件(聘请退休人员要提供聘书复印件和药学技术人员登记备案受理凭证),法人代表需提供参加社会保险的复印件;
6、经营一年以上的单位,需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年报表或相关资料(复印件);经营三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需提供最近三个月的经营情况报表;
7、药品收费清单样式,经营的所有药品目录;
8、不小于规定面积的营业场所平面布局图,并提供使用营业场所的合法依据;
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办理地点:市人社局医疗与工伤保险股;联系电话:223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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