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一般案件45天结案,复杂案件延长至60天
温馨提示:
1、调解是劳动仲裁的必经程序,也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佳途径。建议双方当事人在我委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积极寻求调解,尽快解决争议,减轻负担。
2、为保证合法、有效、及时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请委托符合代理人资格的人员进行调解、仲裁。
3、申请仲裁时应明确相关请求,如确需变更请求的,请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
4、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单项请求不超过江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5、请当事人按时出庭。申请人不按时参加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
6、请自觉遵守仲裁纪律,干扰调解或仲裁活动将受到相应处罚。
7、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司法程序中的一环。当事人如对我委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仲裁裁决书不服,可依法向澳门和记娱乐场,菠菜导航网:人民法院起诉。(地址:澳门和记娱乐场,菠菜导航网:沿江东路82号;立案庭电话:2212945)
8、如因生活困难等原因确需法律援助,请联系澳门和记娱乐场,菠菜导航网:法律援助中心。(地址:澳门和记娱乐场,菠菜导航网:三埠港口路33号;电话:2222149)
咨询电话: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2257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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