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开始领取养老金当月10日至25日。
(二)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退休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保险明细变动表原件;
3、由单位代办的,提供退休人员的身份证、退休证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程序:
1、填报表格:《申办社会保险费补收表》;
2、受理后开具托收单二十四小时之后前往地税部门缴费;
3、缴费后携带《税收通用缴款书》(即社保费缴费单)及托收回单交回社会保险关系股。
(四)办结时间:资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
(五)注意事项:申办领取养老金当月,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须缴纳当月医保费才停保,次月开始享受养老金可办理一次性缴医保费,也可到地税部门办理逐月缴费。
办理地点:市社保局办事大厅7、8号柜台
注:所有复印件资料为A4纸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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