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表格:《开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现场领取或可在市社保局网站的表格下载-社会保险关系类下载)
(二)所需资料:
1、参保单位开具社保证明,应提供:
(1)本年度年检合格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2)申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加盖单位公章的《开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2、公检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开具单位或参保人社保证明,应提供:
(1)单位介绍信(含申办人姓名、证明内容、用途);
(2)申办人身份证(或者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加盖单位公章的《开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3、律师事务所开具委托当事人社保证明,应提供:
(1)诉讼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诉讼当事人委托书;
(3)单位介绍信;
(4)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结时限: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结。
(四)注意事项:
从2014年4月起,实行自助打印《人员参保历史查询》作为个人的社保证明使用。
1、自动终端机打印: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市社保局的社会保险自动终端机进行自助操作打印。
2.网上服务大厅打印:登录市社保局网站,点击“网上服务大厅”,输入身份证号码、社保卡号后六位等相关信息,进入“个人服务页面”,点击左边菜单栏的“养老保险查询”→“养老缴费信息”,即可进入“人员参保历史打印”界面进行打印。
办理地点:市社保局办公室(二楼207室);电话: 2212028
注:所有复印件资料为A4纸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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