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名单(33种)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 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等10种农药自2011年10月31日起停止生产,自2013年10月31日起停止销售、使用。 二、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17种) 禁止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甲基硫环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氯唑磷等8种农药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 禁止水胺硫磷在柑橘树上使用,禁止灭多威在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禁止硫丹在苹果树、茶树上使用,禁止溴甲烷在草莓、黄瓜上使用,禁止氧乐果在甘蓝、柑橘树上使用,禁止三氯杀螨醇和氰戊菊酯在茶树上使用,禁止丁酰肼(比久)在花生上使用,禁止氟虫腈在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的其他方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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