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推进广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全省开展现代化美丽牧场示范创建活动。为确保示范创建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在全省范围内,创建一批“布局合理、设施精良、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生产高效、产出安全、循环利用、绿化美化、整洁环保”的现代化美丽牧场,示范带动全省畜牧业现代化发展。
创建内容 (一)基本要求 1.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符合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具有养殖备案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齐全,近三年无养殖污染事件、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大动物疫情和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等情况发生。 2.符合创建验收标准的大型规模养殖场,其中生猪年出栏≥10000头,奶牛存栏≥1000头,蛋鸡存栏≥50000只,肉鸡年出栏≥100000只,鸭年出栏≥100000只,鹅年出栏≥50000只,鸽年出栏≥300000。 (二)示范创建内容 1.场区布局合理 (1)选址和区域内的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染病畜禽隔离区和养殖废弃物处理区等布局科学合理,符合动物防疫和环保等条件要求。 (2)场区内主要道路硬底化,平坦无损,生产区净道与污道分开,雨污分离分流,排污沟渠硬底化、加盖、不渗漏不外溢。 (3)各区域有指示标牌,栏舍排列有序,密度适中,生产区内各功能区块划分清晰,布局合理。 (4)鼓励发展种养结合模式,鼓励有条件的牧场科学设置休闲观光区,发展休闲牧场、观光牧场。休闲观光必须满足动物防疫条件要求。 2.设施设备精良 (1)使用与生产相匹配的节水、节料、节电、省工的饮水、投料等生产设施设备,通风和温湿度调控等环境控制设施设备,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等,鼓励使用智能化全封闭设施化养殖模式。 (2)粪便和污水收集、存放与处理设施设备要与生产规模相配套,在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过程中使用减排除臭技术,场区内无明显异味臭味。 (3)病死动物实行委托处理模式的,须配套有暂时存放的设施设备;病死动物实行自我处理模式的,须有相配套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4)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利用等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对生产区、粪污处理区等重点区域实施实时在线监控。 (5)鼓励牧场使用智能化的温湿度、氨气、二氧化碳、光照等环境调控设备,鼓励使用提高动物福利的设施设备。 3.管理规范 (1)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并有严格的考评机制。 (2)有详细的生产、配怀、分娩、免疫、死亡、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粪污处理利用等记录。种畜禽场需要有完整的系谱档案。 (3)做好生产计划,根据畜禽不同生长阶段制定相应的饲养管理措施和饲料营养计划。 (4)使用现代化的牧场生产管理软件指导生产。 (5)鼓励采用智能管理系统进行精细化管理。 4.产出安全 (1)场区和生产区出入口防疫制度执行良好,设车辆、人员消毒区域,消毒设施设备配备齐全、状态良好,生猪养殖企业配备洗消中心。 (2)达到国家标准化示范牧场管理要求,生产、繁育等主要生产性能指标高于当地相同畜种平均水平。 (3)有完善的兽药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兽药禁用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休药期规范,严格执行兽药使用对象、使用时间及用量等记录档案。 (4)提倡牧场参加种畜禽质量检测,包括种猪质量检测、奶牛生产性能测定等。 (5)鼓励企业争创自主品牌。取得“三品一标”认证,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的养殖场优先支持。 5.循环利用 (1)有畜禽粪污“一场一策”处理方案,全部实现综合处理利用或工业化处理达标排放。 (2)粪便堆放加工和沼液储存、输送、利用等配套设施设备运转正常,落实专人管理。 (3)粪污处理与利用过程,采用综合防控措施,无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相关标准(GB18596)。 (4)粪污处理台帐清晰,通过服务组织或异地消纳的,要有粪污资源化利用协议和记录等材料。 6.环境优美 (1)场区内通风良好,绿植品种丰富,层次分明,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场区面积的25%(不包括养殖场配套的饲料牧草种植用地)。 (2)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美丽田园建设相协调,场区整洁美观,有良好的视觉效果。 (3)牧场大门、围墙要有体现当地文化、牧场特色等相关元素。 (4)建筑物采用统一风格或主题,栏舍屋顶等采用坚固耐用材料,色彩、外形等协调美观。 (5)场区清洁卫生,粪尿清理及时,雨污分离,暗道排污,不见暴露的粪污和病死动物,可视范围内无堆放杂物、废弃物,配足垃圾箱,分类投放垃圾。 7.牧场文化 (1)场区内办公环境优美,窗明几净。草坪上用雕塑、花卉等装饰,墙壁有涂鸦或绘画,形成小桥流水、亭台楼阁等美丽景观。场区内设有宣传走廊,内容积极、健康、向上,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2)设置展示区,以实物、图文、影像等形式介绍生产流程和产品质控节点,帮助考察观光者了解畜牧生产过程,宣传农牧文化。 (3)牧场内文化、体育活动活泼多样,展现员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三、重点工作 (一)宣传发动。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创建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时间表。各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养殖场(户)知晓创建内容和要求,调动养殖场(户)积极性,在全省掀起建设美丽牧场高潮。 (二)组织申报。以自愿为原则,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场(户)认真填报《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示范创建申请表》(附件1),并按照《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验收评分表》(附件2)进行自评。对自评合格的,经审核同意后,于8月10日前向所在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推荐。 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从严把关,认真复核,于8月25日前将推荐报送函、《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示范创建汇总表》(附件3)、企业申报材料和《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验收评分表》(附件2)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送我厅,企业申报材料和验收评分表需一式5份。每市推荐示范场不超过3个。 寄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5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大院二号楼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邮政编码510500,联系人:郭建超,联系电话:020-37220759,15013293081,电子邮箱:gdcdmy@126.com。 (三)验收挂牌。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示范场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审核通过的示范场进行现场评审验收。对现场验收合格的,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我厅公布并颁发标牌。 (四)政策支持。各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创建工作,提高活动实效。 (五)宣传推广。通过报纸、网络、编印小册子等多途径全方位宣传我省现代化美丽牧场创建活动经验成效,推进我省畜牧业现代化发展。 附件:1.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示范创建申请表 2.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验收评分表 3.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示范创建汇总表 附件1: 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示范创建申请表 申请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填报时间: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制 一、牧场基本信息表 申报单位(公章): 二、企业情况介绍 注:本表可加页 三、审核意见 四、主要附件材料要求 附件2: 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验收评分表 组织验收单位(公章): 备注:各项考核内容进行量化打分时质量差异酌情扣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最低得分为0分,考核分在95分以上为合格。 附件3: 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示范创建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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