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计划(第一批)已经市政府审批同意,现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尽快与市科技局签订《2019年度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项目合同书》。
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用,并积极配合市科技局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实施期间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科技局联系。项目完成后,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结题验收。
附件:1.2019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立项项目(第一批)明细表
2.2019年度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项目合同书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2月17日
(联系人:林惠明,3129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