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中心学校、完(高)中、局直各单位,幼儿园及开平开放大学: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为保证我市学校、幼儿园暑假前后工作有序开展,维护我市教育局面稳定。现就2021年暑假前后有关教育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
(一)普通中小学暑假时间:2021年7月11日(星期日)至8月31日(星期二)。幼儿园可参照执行。待江门教育局印发新学年中等职业学校校历后,各中职学校遵照执行。
(二)普通高中高三年级上课时间:考虑到高考时间安排,普通高中高三年级开学时间调整为2021年8月2日。
全市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校历安排,不得提前或推迟放假。
各普通中小学于7月10—11日组织教师在校进行业务学习、培训和考评、考核等工作,统一离校时间为7月12日。
二、秋季新学期开学时间
8月30日(星期一)至8月31日(星期二)为各学校注册缴费时间,9月1日(星期三)新学期开学(除普通高中高三级)。
三、主要工作与要求
(一)期末复习考试工作
1.各中小学要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教学、复习、考试组织以及信息收集、质量分析等工作。中职学校可根据实际自行安排有关的考试。
2.学校要组织2021届初、高中毕业班教师做好总结、交流,及早谋划新一届高考和中考备考工作。
(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学生放暑假离开校园后,学校要组织人力对学校相关场室、物品进行消杀;新学期开学前,学校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回校安全。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在办班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
(三)招生工作
1.普通高中要认真组织好高考考生填报志愿工作。
2.要加大对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录取管理的力度,坚决杜绝违规招生行为。
3.各中心学校、直属初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招生工作要求,做好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四)德育与安全工作
1.落实“六个一”安全工作。一是要开展一次有关疫情防控、生命安全的专题教育;二是要组织一次法制安全讲座;三是要开展一次毕业生离校前禁毒专题教育;四是要开展一次防溺水专题安全教育;五是要印发暑假安全致家长一封信;六是适当布置一项暑假安全作业。并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共筑学生假期安全防护网。
2.加强校园防护管理。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确保假期校园安全。要落实暑期学生安全跟踪教育,实行教师包干负责制,确保学生跟踪教育全覆盖。
3.加强对学生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强化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公民道德;积极引导学生在假期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
4.新学期,高中学校要组织好新生军训工作。
(五)人事与师资管理工作
1.做好新一轮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确保新学期顺利开学。
2.开展好2021年初中、小学考核指标体系评价工作。
3.做好2020-2021学年度澳门和记娱乐场,菠菜导航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评工作。
4.做好评选2021年澳门和记娱乐场,菠菜导航网:中小学先进个人、澳门和记娱乐场,菠菜导航网:尊师重教先进单位(个人)工作。
(六)“普九”“普高”工作
1.各学校抓紧办理好学生转学、毕业证发放以及学籍档案资料归档等工作。
2.要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巩固我市“普九”“普高”成果。
(七)信息平台及功能场室建设管理工作
1.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做好网站、新媒体、LED显示屏、监控系统等安全排查工作,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教育和引导师生合理使用网络,文明上网,提升网络防护能力,打造清朗的校园网络环境。
2.加强功能场室和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各校放假前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进行盘点登记,做好封存加固工作,加强放假期间药品室安保工作;利用假期对功能场室进行检修,排查安全隐患。
(八)课程落实及“减负”工作
各学校在暑假结束前,要针对区域内、学校内国家课程、课时落实情况和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要规范学校作息时间,科学合理布置家庭作业、假期作业,严格把控学科作业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让学生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九)职业教育及民办教育工作
1.各中职学校要全力做好秋季招生工作,力争完成年度招生任务。
2.各中职学校要加强对顶岗实习的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安排好相关教师参加培训或到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实践。
3.抓好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办班备案审核工作。
(十)做好各级各类学生助学工作
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并做好记录。根据全国资助系统推送的重点保障人群(脱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通知学生家长于新学期开学后提供相关的证件申请资助。
(十一)本学期工作总结及新学期工作计划
1.各镇(街)中心学校、完(高)中、局直学校、直属幼儿园及开平开放大学请于放假前将本单位值班人员安排表分别报送办公室和德育与安全股。各校(园)长暑假期间要离开本市外出的,要提前5天以书面的形式向局党组请示;教师离开本市外出的,需提前向学校做好报备手续。
2.各镇(街)中心学校、完(高)中、局直学校、直属幼儿园及开放大学,要认真做好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并于放假前书面送一份给办公室,新学期教育教学计划于开学后第三周前上送。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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